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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三废处理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学生健康,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渣、废液的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废渣和酸、碱、有机物的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并由实验技术人员定期处理、清除。
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和实验中产生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废渣、废液必须在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妥善处理后方能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三、严格要求学生按教材或指导书所规定的正确方法进行实验。要求学生对废气、废液、废渣进行处理排放的装置、操作应加强指导检查。训练学生的实验技能、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四、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废渣、废液容器和通风、排风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设施的完全。
五、加强实验研究,实行教学改革,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有利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内容或方法,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