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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我校学术交流中心A、B幢集资房办证第二批住户相关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我校学术交流中心A、B幢集资房

办证第二批住户相关信息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和住户:

第二批学术交流中心A、B幢房屋房地产证办理的前期系列手续基本完成,已转序进入办证环节。目前已有135户教职工(名单见附件)即将进入沙坪坝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交契税环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所涉及的135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总房款金额),有疑问者,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土地房产科联系;如有信息需更正,请于2014年3月25日前书面交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124室。未提交者,责任自负,学校将按本次公布的信息办理房地产证。请各户提前准备所需交纳的契税款、住房转移登记费(80元/户)和国土调查费(7元/户)。

二、交纳契税的具体标准如下:

    1、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户(包含已购买大学城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现行契税规定按购房款总额的3%交纳;

    2、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户,其购买的AB幢集资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且该套集资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按购房款总额的1.5%征收。

三、交契税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4日上班时间。

四、交契税地点:新老校区校财务处

五、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到所涉及的相关教职工。

六、请大家妥善保存好学校所开具的票据,以便之后换取正式发票。

联系电话:65910063    联系人:张红

   副本第二批缴契税名单.xls                                             

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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