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渝职改办《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30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2008-2012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未办理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1.两寸彩照1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
2.《重庆市 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办证登记花名册》(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以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两大类按正高、副高的先后顺序统一填写,交纸质和电子档)。
三、另请各单位统计2012年1-12月通过考试取得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以考代评),并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请需要办理相关证书的老师在3月11日之前将花名册相关信息填写详细,发至张怡邮箱,并两寸彩照1张交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