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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

第七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各学院:

“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是我校创新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益尝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事迹的带头、模范和影响作用,在全校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成才”的良好校风和学风。我校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自2001年开展以来,至今连续举办了六届,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已日臻成熟,逐步发展为我校一项传统、品牌活动,并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为了将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这一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学校决定启动第七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团成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含高职)。

二、  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方式:各学院推荐1-3名先进事迹典型候选人。

2、海选方式:采用同学们自荐与相互推荐相结合。

三、  推荐(自荐)条件

1、在学习上勤奋努力、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

2、在科研方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突出成绩的;

3、在服务社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4、在生活上脚踏实地、自强自立、乐观进取,有突出表现的;

5、在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以及在科技创新团队、班集体、学生社团等当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个人。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的个人和集体。

四、  选拔程序

1、由各学院推荐和海选方式产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

2、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团在候选人中统一遴选并确定报告团正式成员。

五、活动安排

1、选拔推荐阶段(3月27日——4月7日)

由各学院推荐和海选方式产生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

2、遴选确定阶段(4月8日——4月15日)

在先进事迹报告团候选人统一遴选,确定报告团正式成员。

3、分组准备阶段(4月16日——5月14日)

对遴选出的新一届报告团成员进行分组,并收集成员资料,做好报告会前期宣传工作和报告团巡回演讲的前期准备工作。

4、巡回演讲阶段(5月15日——6月10日)

组织报告团进行全校巡回演讲,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报告会。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供每个大学生先进事迹典型的相关文字材料,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由学院统一报送至大学城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6420办公室傅盛标老师处(电话:65910025,邮箱:csxsc@cqnu.edu.cn)。

2、同学自荐与相互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可以在和风苑C栋137学生党员接待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7日晚上7:00-9:30,(电话:13368005116,邮箱:csxsc@cqnu.edu.cn)。

七、报送截止时间

各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4日17:00。

 

附:第七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推荐(自荐)表userfiles/200843163823476.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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