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与方法
一、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
(1)评价机构
化学学院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等。
(2)数据来源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的数据源自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考核的成绩,课程考核成绩包含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中测试(期中论文或报告)和期末试卷考核等。首先计算每门课程对其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评价值,进而再根据各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权重计算出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最后计算出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3)评价周期
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周期一般为1年。
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方法
首先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对8项毕业要求进行指标分解,得到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指标点,并全覆盖毕业要求。1个毕业要求一般分解为2-3个指标点,每个指标点对应至少3门支撑课程,支撑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课程和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强度依据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相关度进行确定,支撑一个分解指标点的所有课程的权重之和为1,高中低支撑的支撑程度比为3:2:1。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考核成绩分析法”,具体方法为
(1)抽取样本:同一年级所有学生作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样本;
(2)课程权重的确定:根据课程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支撑强度确定每门课程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达成度计算的权重。如对某一毕业要求的某个分解指标点的支撑课程和课程支撑强度为:课程A(H)、课程B(H)课程C(M)、课程D(M)和课程E(L),则课程A对该分解指标达成度计算的权重为
课程A的权重= 课程A支撑程度值/所有课程支撑程度值之和
= 3/(3*2+2*2+1)=0.273。
(3)某门课程对所支撑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评价值计算方法:如课程A对毕业要求的某个分解指标点的权重系数为0.273,课程考核成绩的总分为100分,抽取的样本学生该门课程的平时考核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数为80分,形成性考核占总考核成绩的比例为,期末试卷考核成绩平均分数为75分。则该门课程对该分解指标点的评价值计算公式为
课程A的评价值= 0.273*(α * (80/100) + (1―α)(75/100))。
(4)各门课程的考核材料包括平时出勤和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中考核(测试或者报告)和期末考试等。本专业对课程形成性考核、期末试卷考核和成绩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包括形成性考核的评价标准、试卷的命题细则、评阅细则、考核方式申请、试卷分析、试卷装订等。
(5)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计算: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等于支撑该指标点的各门课程的评价值之和。
(6)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等于毕业要求各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中的最小值。
(7)参照重庆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外语达到重庆师范大学英语学习标准、平均学分绩点≥ 2.0者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其中学分绩点2.0对应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因此,本专业的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标准值设定为0.7,即评价值达到0.70则为评价合格。
三、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使用要求
学院每年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落实改进意见、形成质量保障的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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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